《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2021-2023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2021-2023年)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推进品牌强农和现代农牧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创建鄂尔多斯市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增加绿色优质农畜产品供给,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鄂尔多斯市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二、主要内容
该行动方案共包括6大部分、21项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我市自然地理资源优势,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构建现代农畜产品品牌价值体系。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依托绒山羊、细毛羊、肉羊、肉牛、生猪、奶业、瓜果蔬菜、小杂粮、螺旋藻等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创建1个市级多品类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第三部分,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协同共建4项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协同、企业主体、协会补充、社会参与的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运营机制。
第四部分,重点任务。提出建立健全农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强化农畜产品全程质量管控、加强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和培育、大力推动绿色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加强品牌宣传推介、深入挖掘品牌文化内涵、加强区域公用品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7项任务。
第五部分,实施步骤。包括工作启动阶段、全面实施阶段、总结评估阶段3项内容。工作启动阶段包括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确立品牌运营模式,聘请国内知名品牌策划公司制定品牌发展规划。全面实施阶段包括完善区域公用品牌运行管理机制,突出生产基地建设、质量安全管控、生产标准制定、产品检测与认证、授权管理、品牌保护、品牌宣传营销等重点任务。总结评估阶段即对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政策合力、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公共服务、加强监督检查5项内容。强调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市级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推进区域公用品牌与文化旅游、商贸、科技、金融等产业政策深度融合。
原文链接:http://nmj.ordos.gov.cn/xxgk/zfjd_79389/202108/t20210802_2973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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