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8批次农产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期)
黔农通告〔2021〕号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8批次农产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3期)
2021年6月,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关规定组织对全省生产基地生产的蔬菜、茶叶、食用菌、水果、水产品、畜禽产品等5996批次样品进行监督检测,其中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8批次。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习水县贵州丹霞雪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大白菜,经检测发现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湄潭县贵州湄潭丰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草莓,经检测发现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西秀区安顺肥肥肉类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2批次猪肉经检测发现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长顺县同兴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1批次鸡蛋,经检测发现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锦屏县种植户(沈枝海)生产的1批次白菜,经检测发现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麻江县贵州省农垚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香菇,经检测发现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监督检测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贵州省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黔农发〔2018〕3号)等要求,已责成相关县(区)农业农村和综合执法行政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1.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2021年第3期).docx
2.关于8批次农产品不合格检验项目的小知识(2021年第3期).docx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108/t20210803_693922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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