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低保概念不再区分城乡 统一规范为“最低生活保障”
记者日前从民政部2021年度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最近发布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对低保制度作出了一定的调整,为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办法》删除了有关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的概念,所有规定不再区分城乡,统一规范为“最低生活保障”。
《办法》适度拓展了低保范围,明确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其中,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简化优化审核确认流程方面,办法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程序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不再将民主评议作为必须环节,仅提出对公示有异议的低保申请对象,可以开展民主评议。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延长至4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确认同意,应当在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内,通过乡镇(街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原文链接:http://nyj.nanyang.gov.cn/zcjd/4454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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