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圆满完成2021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抽样任务
为强化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管,规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提高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养殖产品安全,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广西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23号)的文件要求,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组织开展了2021年全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测是规范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饲料工业和养殖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重点监测在饲料中非法添加违禁药物、卫生安全指标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份,应对突发事件和开展预警监测。今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达桂林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测任务为56批次样品,包括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饲料原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六个类别,被检单位覆盖了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场。其中,上半年28批次样品抽检任务已于3月15日前全部完成,样品送自治区饲料监测所检测,合格率达100%;下半年28批次样品抽检任务按文件要求于8月10日前完成。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五大队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 严格按照《广西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开展饲料样品抽检工作。工作人员抽样时主动向被检单位出示有关文件和执法证件,严格按照饲料抽样程序进行抽样、分样、封样、编号及留样,妥善保存所抽取的饲料样品;认真、准确填写饲料抽样单,确保抽样信息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抽样工作规范有序;在抽样过程中全面了解被检单位的生产、经营等情况。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五大队于7月20日至7月30日对桂林市9家饲料生产企业、4家饲料经营单位、8家饲料使用单位饲料产品及原料进行抽样,共计抽样5个类别28批次样品,抽取样品时考虑到大、中、小型企业(单位)的比例,具有充分的代表性、真实性。执法五大队比文件要求的时间(8月10日)提前10天于7月30日圆满完成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达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抽检任务,饲料样品全部及时送自治区饲料监测所检测。
下一步,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对检测不合格样品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调查,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查处情况,同时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跟踪监测。
原文链接:http://nyncj.guilin.gov.cn/zwb/zwbbsdt/202108/t20210802_2100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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