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持续开展长江禁捕宣传
自七月以来,三台县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省、市领导的“十年禁渔”相关批示的安排部署,持续开展长江禁捕宣传,保护野生渔业资源,确保长江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推进渔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开展。各乡镇先后在所在辖区内设点进行宣传,主要通过标语、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媒体播放视频等方式开展宣传长江禁捕。
7月22日,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潼川镇畜牧站等单位在潼川涪江桥头足球广场口开展联合宣传,通过展板和发放宣传单的形式进行,内容包括《渔业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知识、我县禁捕范围、禁捕时间、种质保护区范围、违反规定所受处置等。此次宣传活动,全县共计发放宣传册6万册,覆盖人群近10万。
原文链接:http://nyncj.my.gov.cn/zwdt/xsqyq/26788691.html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