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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时间:2021-08-09 来源: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第51次专题会议暨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省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召开第30次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监督工作。 

  8月6日,省纪委监委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切实保障我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指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立足职责定位,紧紧围绕省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安排,把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以强有力、高质量的监督,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和相关职能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意识,因时因势及时调整管控等级,对表对标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确保全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监督重点,坚决堵漏洞补短板。要针对当前疫情防控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调整监督重点,不断提升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一是聚焦“思想麻痹”这个根本原因,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扛牢政治责任,克服因长时间形势平稳出现的松劲懈怠思想和工作常态化导致的麻痹厌战情绪,对疫情防控工作再检视、再落实。二是聚焦“外防输入”这个重中之重,督促守好中高风险地区及关联人员入晋关口,国际航班经停太原入晋关口,冷链物流输入关口,当好首都“护城河”。坚持人物同防,严格闭环管理,确保做到万无一失。三是聚焦“院感防控”这个重点部位,督促落实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医疗废弃物管理、健康监测、环境消杀等要求,严格预检分诊、首诊负责等制度落实,坚决防范阵地失守、责任空转。四是聚焦“疫苗接种”这个重要任务,督促持续推进、精细组织,做好宣传动员释疑工作,推动应接尽接,避免“一刀切”。五是聚焦“应急处置”这个关键环节,督促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强化基层“哨点”作用,用好多点触发预警系统。同时,加强疫情防控应急培训演练,确保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处置到位。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精准追责问责,坚决防止失职失责。要把疫情防控监督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督促立即整改;对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和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执纪问责。一是严查麻痹大意问题。对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不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省委有关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安排部署不周密,统筹调度不科学,应急处置不到位,管理干部不严格,影响疫情防控大局、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二是严查履职不力问题。对全省党员干部在具体落实自身承担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过程中,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漂浮、弄虚作假、擅离职守,导致预判不足、协调不力、衔接不畅、工作失序、进展缓慢,影响疫情防控大局、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三是严查自律不严问题。对全省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不遵守“非必要不出省”等疫情防控规定,擅自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落实主动报告、隔离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迟报、瞒报、漏报行程信息和疫情相关重要事项,发生疫情风险、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是严查监督虚化问题。对纪检监察机关没有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没有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督促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发生疫情风险、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监督责任。 

  通知最后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委安排部署,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细抓实疫情防控监督工作。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带头严格执行各级疫情防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自身防控工作。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注意正面激励引导,把是否有利于激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形成凝心聚力、众志成城的防控合力作为重要标准,确保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坚决守好疫情防控的山西阵地。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nxi.gov.cn/jjjc/gzdt1/202108/t20210809_4919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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