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专题报道

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制定《聊城市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时间:2021-08-10 来源: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加快落实基层职称制度,拓宽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着力完善我市农业职称评价标准体系,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制定印发了《聊城市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

  《标准条件》适用于在基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坚持突出评价申报人员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这一核心标准,打破唯论文、唯成果的片面评价标准;同时,立足我市实际细化了破格申报副高级、正高级职称标准条件,真正实现评价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着力给更多的优秀基层农业技术人员提供职称晋升空间。

  《标准条件》的制定,有利于更好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更加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有利于激发基层农业技术人员扎根一线、服务农业农村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进一步推进培养造就综合素质好、技能适宜的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原文链接:http://nyncj.liaocheng.gov.cn/xwzx_12480/gggs1/202108/t20210806_3691837.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工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工资讯网 nmg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4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