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丝苗米跨县集群产业园实施主体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2021-2023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在第一次专家评审的基础上,7月15日我局再次组织专家对实施主体进行评审打分。参加评审的企业一共12家,经专家评审,推荐12家企业作为产业园实施主体,其中广东丰穗米业有限公司主动退出申报,现将江门市丝苗米跨县集群产业园实施主体(共11家)公示如下:
1.梅州市稻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江门市粮油储备调剂有限公司
3.开平市金箩米业有限公司
4.广东天禾(台山市嘉台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5.开平市新大农机有限公司
6.广东嘉士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7.广东德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8.台山市国有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9.恩平市丰江农业专业合作社
10.江门新供销天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1.大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1年7月22日至26日,公示时间为5天。在此期间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3887676。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nyncj/zwgk/tzgg/content/post_2372305.html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