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灵川县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桂林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全面掌握我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7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6号)文件精神,8月10日,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在灵川县辉煌屠宰场进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工作,灵川县辉煌屠宰场每日生猪市场供应量较大,抽取的样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根据灵川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生猪宰杀情况的了解,安全科执法人员随机抽取了5个有检疫证的生猪进行检测。
在灵川县辉煌屠宰场抽取的五个样品,按照文件要求,现场封样。在抽样过程中,执法人员积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重要意义,指导生产经营者推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规范用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下一步将继续通过积极宣传提升养殖户、畜禽产品商户对畜禽产品安全生产、售卖意识,通过安全抽检进行精准的风险隐患排查,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利益。
原文链接:http://nyncj.guilin.gov.cn/zwb/zwbbsdt/202108/t20210811_2105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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