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1年8月16日)
时间:2021-08-17 来源:广西梧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作者:佚名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对象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及金额) | 违法 行为类型 | 处罚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和处罚日期 |
| 1 | 梧农(农机)简罚〔2021〕5号 | 姚亿松无证驾驶未年检拖拉机 | 姚亿松 | 45042119740807**** | 无证驾驶未年检拖拉机 |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200元) | 违反《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 主动履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梧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营部缴纳罚没款。 |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8/13 |
| 2 | 梧农(屠宰)罚〔2021〕1号 | 祝道原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 | 祝道原 | 45042119760614**** | 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 1.没收作案刀具9把;钩7把;自制印章1枚。 2.没收猪肉188.9公斤。 3.罚款11484元 | 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第二章第六节第87项“一般违法程度” | 主动履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梧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营部缴纳罚没款。 |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8/12 |
原文链接:http://nyncj.wuzhou.gov.cn/gggs/t98148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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