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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关于加强秋季农机生产安全工作的告知书

时间:2021-09-02 来源:兴安盟农牧局 作者:佚名

  全旗广大农机驾驶员朋友:

  秋季是农机作业的重要时节,也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农机作业和农资运输等任务繁重,天气变化对农机操作不利影响增加,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增多。为切实加强秋季农机生产安全,进一步提高农机手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科右中旗农牧和科技局特告知如下:

  农业手作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按照规定粘贴安全反光标识;

  二、农业机械在易燃易爆区作业时,应当有防火防爆等安全防护措施;

  三、农业机械及作业场所的危险处应当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四、农业机械作业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载物、载人不得超过行驶证核定的准载质量、准载人数;

  五、农业机械挂车、自卸车厢内和非乘坐部位上不得载人;

  六、农业机械拖带挂车或者牵引(悬挂)配套机具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拖拉机以外的其他农业机械不得拖带或者牵引挂车上道路行驶;

  七、从事有可能被运转机械绞碾伤害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八、从事植保作业时,应当采取安全防护和防污染措施。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有下列行为:

  1.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2.操作与操作证件载明机型不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3.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交给无操作证件的人员操作;

  4.变造或者伪造农业机械牌照、操作证件等法定牌证;

  5.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6.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7.操作拼装或者报废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8.操作未按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农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作业前,勘察作业场地,并严禁非作业人员在作业区域内滞留,收获作业中严禁用手扶协助喂入,作业过程中发生缠草、堵塞及故障时必须停机熄火切断动力后方可排除,卸粮时不得用手、脚或铁器等工具伸入粮仓推送或清理粮食,严禁在高压线下卸粮或粮仓未落下行驶;要对农业机械进行班次保养和定期保养,及时清除粉尘及秸秆,检查转向、制动等涉及安全部件,确保机具状态完好方能作业。

  科右中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1年8月


原文链接:http://nmj.xam.gov.cn/xamagri/1023721/1023756/qxdt84/4432211/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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