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动物疫病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
为切实保障“双节”期间屠宰环节不发生安全生产事件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按照《兴安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盟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兴安委办发【2021】65号)和《乌兰浩特市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转发<兴安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盟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9月13-14日,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动物疫病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共出动检查人员6人次,车辆2台次。
重点检查6家屠宰企业的动物入场查证验物情况、肉品品质检验员同步上岗检验情况、厂区、屠宰车间、设施设备清洗消毒情况、病害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情况、企业台账规范记录情况、水质检测情况、代宰委托协议签订等质量内控制度落实;检查了屠宰企业涉氨制冷设备、用电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等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在检查过程中,要求屠宰企业在两节期间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并建立台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严格按照屠宰操作规程,做好屠宰安全生产,确保出厂畜产品质量安全。下达了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文件。
通过本次检查,提升了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有效消除屠宰环节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两节期间屠宰环节生产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原文链接:http://nmj.xam.gov.cn/xamagri/1023721/1023756/qxdt84/4472583/index.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