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第一批)的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0〕153号)及《广东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确定实施方案》,我省各类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牵头组织实施单位,组织对申请广东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确定的机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广东省水稻种质资源库”等9家作物类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广东省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等4家农业微生物类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符合条件,拟确定为广东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的工作日向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刘凯
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
电话:020-37288069
传真:020-37288070
附件:拟确定为广东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第一批)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
拟确定为广东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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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5829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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