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疫控中心开展2021年全市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工作的通知》(内农牧医〔2021〕25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兽医系统实验室建设,强化获证实验室监督管理,提高全市疫控中心实验室检测诊断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30日,市疫控中心对全市各旗县市区兽医实验室进行了考核工作。
本次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兽医系统实验室现场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内农牧医发〔2018〕130号)要求执行,市疫控中心下派两个考核组,赴各旗县市区兽医实验室,对各旗县市区兽医实验室软硬件设施、实验室管理等,一边考核一边指导培训。
对比《兽医实验室考核细则》,大部分旗县的实验室软硬件设施符合评审要求,但个别旗县在实验规范记录等非关键项上表现不合格。
考核组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限期一周整改,根据整改情况出具了考核报告,并将考核结果总结上报自治区农牧厅兽医局。
原文链接:http://nmj.wulanchabu.gov.cn/a/xinwen/benshidongtai/2021/1029/249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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