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2村镇成功入围第11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单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11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公示名单》,广西共有17个村镇入围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单。其中桂林入围2个,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龙胜县龙脊镇(休闲旅游)、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才湾镇南一村(葡萄)。
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以行政村、行政镇(乡)为申报主体,立足本地农业农村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开发特色产品,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示范村镇应具有主导产业突出、融合趋势明显、联农带农作用突出、品牌知名度高等特点。在主导产业方面,村主导产业产值应超过1000万元,占全村生产总值的50%以上(贫困县可降低至700万元、占比为30%);镇主导产业产值超过5000万元,占全镇生产总值的30%以上(贫困县可降低至3000万元、占比为20%)。由符合条件的村(镇)自愿申报,市级、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择优推荐,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审核认定。据桂林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发展‘一村一品’,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区域特色产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桂林市将充分发挥自然和人文优势,积极培育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努力打造一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休闲观光旅游的专业村、专业乡镇,形成了一村一品发展格局,带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助推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截至去年年底,桂林市前十批入选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总共21个,数量位居全区首位,占广西108个入选村镇的近1/5。
原文链接:http://nyncj.guilin.gov.cn/zwb/zwbbsdt/202110/t20211026_2149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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