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非法捕捞损生态,增殖放流补过错
10月11日,游仙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执行活动。因非法网捕鱼受到行政处罚的王某某在工作人员共同见证下,将购买的50余公斤鱼苗在芙蓉溪游仙街道望江村段放养。
9月14日凌晨4时许,王某某在芙蓉溪瘦身鱼河段进行违法网捕鱼时被查获,执法人员当场扣缴网渔工具、放养非法捕捞的渔获物20余斤,并就该案件立即立案查处。案件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违法人员进行了法治教育。王某某充分认识到非法捕鱼对水域生态环境的危害,表示愿意接受行政处罚,通过增殖放流形式弥补自己的过错,并承诺今后不再非法捕鱼,同时向身边群众宣传长江十年禁捕政策。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表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是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我们的责任。“行政处罚+生态修复”相结合模式是游仙渔政执法工作的首次运用,以典型引导发挥宣传效应,将对非法捕捞行为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日常巡查,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继续维护和巩固提升长江流域禁捕效果,保护好游仙水生生物资源!”
原文链接:http://nyncj.my.gov.cn/zwdt/xsqyq/27198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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