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30条金融硬核措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近日,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湖南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湖南省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出台了30条具体措施,明确全省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总体安排、目标任务和支持举措。
根据《实施方案》,2021至2025年期间,信贷投放要实现“两个不低于”“两个高于”目标。“两个不低于”即全省每年涉农贷款新增额不低于上年,全省涉农贷款余额年末增速不低于同期全国涉农贷款余额平均增速。“两个高于”即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各国有商业银行湖南省分行,力争每年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各项贷款余额增速,高于本机构同期各项贷款余额平均增速;各银行机构要力争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区的各项贷款余额增速,高于全省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实施方案》指出,未来5年,全省金融力量将聚焦湖南省乡村振兴重点领域,支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强化金融资源与旅游资源对接;强化对重点群体的金融支持。
方案还对完善乡村振兴金融组织体系、创新乡村振兴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强农村产权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防范“三农”领域金融风险等作出了规定。
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gzdt/snyw/dtyw/202111/t20211102_20963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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