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辽市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目的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基层监管体系,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化、规范化、精准化,夯实监管“最后一公里”,确保乡镇及村(社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运转,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主要原则
具体目标: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实现所有乡镇明确监管网格,所有网格明确网格监管员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网格监管员年度培训全覆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更加规范,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指导更加到位,织密监管网络、压实管理责任,实现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服务全覆盖。
主要原则:一是坚持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突出了“乡镇”两字,即重点在乡镇,以乡镇为单位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下移工作重心,明确网格的职能与定位,切实将监管力量延伸到乡镇和村级。二是坚持整体推进,分步达标。按照先易后难,样板带动,分步达标推进的方式,先“搭建一个框架,打造一批样板,完善一套体系”,逐步推进全市网格化管理工作。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划分采取行政村划分为主,主体类型、产品风险划分为辅的原则,有利于各地在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确定辖区内网格划分的类型。
三、工作的重点任务
四、工作的进程安排
五、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将网格化管理工作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其纳入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是要加强条件保障。积极推动将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服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解决协管员(信息员)工作经费和劳动报酬,为网格监管员和协管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物品。同时探索建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激励机制。
三是明确职责分工。市农牧部门负责推动旗县尽快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对旗县网格化管理开展培训指导;旗县农牧部门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农牧主管部门做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是加大统筹力度。各旗县市区农牧部门要建立横向协作机制,统筹县域内农牧业综合管理服务力量,向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倾斜;推进乡镇建立日常巡查与综合执法衔接机制,强化问题查处与案件查办;发挥现有乡镇速测室和标准化乡镇站的作用,对农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速测筛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全民共治。
五是强化绩效考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将纳入对旗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质量工作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的内容。
规范性文件链接:关于印发《通辽市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nmj.tongliao.gov.cn/nmyj/zcjd2020/2021-11/04/content_535c184a12314c0ebbb332afd9390ac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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