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330号)《湖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湘财建〔2021〕13号)《关于支持脱贫县继续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21〕18号)要求,拟将提前下达我省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2152万元,按继续支持脱贫县、支持产能较大的非生猪调出大县等因素测算分配到炎陵县等49个县市区发展生猪生产,现予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5日起,至12月1日下午17:30分止。公示期间,如对拟认定对象有异议,请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电话:0731-85046117。
附件: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安排建议表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1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111/t20211125_2117779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