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级农业救灾应急专项(省级应急种子储备)资金方案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告知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等相关预算安排计划的通知》(粤财农〔2021〕12号),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审议通过了2021年省级农业救灾应急专项(省级应急种子储备)安排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5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司徒志谋,联系电话:020-37289556)
附件:2021年度省级应急种子储备资金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1月29日
相关附件:2021年度省级应急种子储备资金安排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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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680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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