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维权动态

杭锦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多措并举开展屠宰环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时间:2021-12-02 来源: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作者:佚名

按照市农牧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定点屠宰企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杭锦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认真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辖区内屠宰企业新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屠宰环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牲畜屠宰分割、存储包装等工作场所多为人员密集、低温封闭的环境,存在一定的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风险。按照上级部门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多举并措做好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疫情宣传工作。今年,国务院针对肉类屠宰加工企业的疫情防控措施和特点,修订印发了《畜禽屠宰加工企业新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第五版》。通过网络认真组织屠宰监管人员及屠宰企业,学习、宣传和贯彻《防控指南》,提高了屠宰加工企业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感,持续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重点环节人员自我防护。

二是严格做好人员管控工作。要求各屠宰企业设有专人专岗负责登记企业上岗员工的日常体温监测、健康观察和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工作。对于来访人员,特别是对流动牲畜贩运人员的体温测量、行程码查验、个人信息等严格做好登记和排查,一旦发现从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访的外来流动人员,要立即上报所辖社区,做好相关应急处置。

三是严格环境消杀措施。屠宰企业坚持每日大清洗大消毒,做好宰圈舍、屠宰车间、分割车间、包装车间、冷库、化验室等重点环节的通风换气和消毒灭源工作,并将消杀情况每日上报旗疫控中心。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屠宰企业储备一定数量的必要的防疫物资,特别是口罩、防护服、消毒液、消毒喷壶、喷雾器等防疫物资。


原文链接:http://nmj.ordos.gov.cn/qqdt_79361/202111/t20211130_310407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工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工资讯网 nmg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4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