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贷款财政贴息贴费项目的公示
按照《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18〕2号)规定和程序,现对2021年度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财政贴息贴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3日至12月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馈。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20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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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度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财政贴息贴费项目汇总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w.sh.gov.cn/gsgg/20211206/de9fc5214fba45dc9161875ce66311e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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