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一招落子满盘活——绩溪稳妥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
2020年5月,绩溪县被省农业农村厅确定为全省18个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县之一,该县分别在上庄镇(瑞川-余川-旺川)、瀛洲镇(瀛洲-仁里)两个片区、华阳镇东山社区川源组等9个乡镇村、组开展试点示范,着力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推进农村改革先行先试,以点带面,变“死资产”为“活资产”,充分释放改革红利,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乡村全面振兴。该县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工作走在宣城市前列。
明确盘活利用方式、路径,高位推进。该县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确定转让、出租、入股、合作、复垦及其它自主创新等6种盘活利用方式,引导农民自主盘活利用、支持村集体统一盘活利用、鼓励能人创业盘活利用、引入资本连片盘活利用、整治复垦耕地盘活利用等5种盘活利用路径。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宣城市农村改革提升行动小组和绩溪县2021年度深化改革重点任务,高位推进试点工作。
政策与措施跟进,规范与激励同步。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县先后出台了《绩溪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绩溪县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绩溪县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绩溪县关于鼓励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绩溪县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流转交易暂行办法》及《绩溪县闲置农村宅基地(住宅)盘活激励若干措施》等11个规范性文件,为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提供政策保障,同时进一步调动试点片区、乡镇和村组工作积极性。
统一和自主同行,注重盘活实效。一是支持村集体统一盘活利用。充分发挥徽文化旅游区优势,鼓励利用闲置宅基地(住宅),打造富有吸引力的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等。华阳镇东山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与若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建设高端民宿;上庄镇宅坦村利用村中现存的古建筑、古民居建成“安徽省首家村级博物馆”;板桥头乡校头村、金沙镇38号桥村将集体资产整修发包发展农产品加工;荆州乡九华村利用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将原三亩丘茶厂改建后整体发包浙江客商建设精品民宿,盘活农户闲置住宅新建坞口停车场,彻底解决村里停车难问题。二是引导农民自主盘活利用。家朋乡家朋村、瀛洲镇仁里村、板桥头乡校头村引导农民自主创业、创新经营,改造农家乐、打造精品民宿及乡居康养居所,近5000平方米。
资本与能人并重,打造盘活亮点。一是引入资本连片盘活利用。扬溪镇丛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流转农户闲置住宅,利用17.5万元集体资金、村集体经济扶持村项目资金50万元、18亩集体土地实现丛山村整村推进盘活利用,成为全县的示范样板;上庄镇旺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整体收储明堂岱村民组闲置宅基地(住宅),瀛洲镇燎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利用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50万元与绩溪县山野隐居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对老“三线厂”废弃房屋、小学等建筑物旧址进行翻新装修,该休闲养生度假村目前正对外营销出售或出租。二是鼓励能人创业盘活利用。鼓励市民、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等租赁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创业创新。扬溪镇丛山村乡贤凌军夫妇打造笆篱山乡村艺术空间,扬溪镇东村返乡青年江艺盘活闲置旧宅院改造成园艺图书馆及乡村庭院。
复垦与盘活一致,放大比较效益。加大宣传力度,按照依法自愿原则,根据《绩溪县农村宅基地自愿退出实施意见》,对土地使用权退出人退出农村宅基地并复垦为耕地的,给予适当补助。同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年久失修、濒临倒塌且盘活利用价值不大的农村闲置危房,采取拆除后复垦耕地方式进行整治,通过调整规划、争取计划,解决耕地占补平衡。长安镇庄团、浩寨等村拆除危房48幢,恢复耕种面积9400余平方米。
据了解,该县共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27099平方米,闲置住宅120幢,吸纳1.0328亿社会资本,带动754户农民就业,村集体经济增加48.8万元收入,涉及754户农民增加374.8万元财产性收入。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闲置宅基地(住宅)使用权流转项目4宗(华阳镇1宗、上庄镇上庄村1宗、上庄镇旺川村1宗、瀛洲镇1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于10月30日颁发《绩溪县农房(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鉴证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向华阳镇东山社区、上庄镇上庄村、瀛洲镇仁里村分别颁发了《闲置宅基地(住宅)使用权流转证书》。
原文链接:http://nyncj.xuancheng.gov.cn/News/show/13019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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