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福建尤溪:执行联动显威力 爱车被扣速履行
“车辆已成功控制,请前往现场办理相关手续……”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了公安部门传来的好消息,委托布控的被执行人梁某的车辆已被控制。
原来,2020年间,梁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在超车时与杨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时发生刮碰,造成杨洪兴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后果,杨某出院后与梁某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诉至尤溪法院。尤溪法院经审理,判决梁某赔偿杨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赔偿款合计10547.58元。判决生效后,梁某未主动履行,杨某向尤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梁某未果,通过查控发现梁某名下有一部小轿车,便将车辆信息向公安部门推送,请求予以布控。2021年11月,梁某的车辆经过布控点时被公安部门成功扣留。车辆被尤溪法院扣押后,梁某亦被传唤至尤溪法院,迫于车辆被拍卖的压力,梁某向杨某全额履行赔偿款。
尤溪法院切实加强法、警联动,着力破解 “人难找、车难扣”等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2021年10月以来,已成功拘留被执行人3人、扣押车辆9部,执行到位标的70000余元,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法院网)
原文链接:http://smsnyj.sm.gov.cn/ztzl/xyzl/202111/t20211125_17310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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