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阶段,农村人居环境如何再提升
2018年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随着三年行动方案圆满收官,农村人居环境焕然一新。展望“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入提质升级、全面推进的新阶段。如何准确把握科学规律,凝聚各方合力?近日,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主办的乡村发展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论坛上,来自政府、高校、企业等部门的代表汇聚一堂,围绕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整体提升村容村貌四项重点任务,分享国内外在技术创新、法律法规体系、社区治理等方面的典型做法,探讨“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思路举措。
全域统筹推进
“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仍需持续努力。”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魏后凯研究员提出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虽然已经普遍形成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运行机制,但无害化处理率仍然较低,2019年全国乡处理率为38.27%,远低于建制镇的65.45%、县城的96.19%和城市的99.2%,农村生产垃圾分类严重滞后;二是农村建筑垃圾管理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处理方式落后、资源化利用率低;三是虽然农村改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政策不配套,农村污水处理和地下管网设施普遍落后,新建厕所的适用性也有待加强。
魏后凯指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建设行动的核心内容。“十四五”时期,既要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也要分区分类强化任务推进,加快形成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魏后凯强调,要把农村污水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在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坚持企业参与、政府补贴,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强对财政资金投入的后评估,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绩效纳入地方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用好大自然给我们的生态本底、生态空间、生态容量,还要用好工业文明集中、集约、有效、高效的处置技术,推进小型化、分布式、生态型、低成本、易维护的技术。” 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副司长牛璋彬在谈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时指出,“要把握好城乡融合发展的要求,既要正视城乡的差距,也要城乡统筹融合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这项工作,用好县城、中心镇和行政村相互之间的协调关系。”
中国农业科学院副院长梅旭荣研究员提出“农业清洁流域建设”的概念,认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应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统筹推进,从“单项防控”,转向在流域层面统筹整治、整体推进。
梅旭荣介绍,农业清洁小流域建设不追求单个排放出口的水质达标,而是以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为核心,实现流域内农业农村废弃物循环和再利用,以及污染治理成本最小化,保障流域控制断面水质满足相应水环境功能区要求。目前,我国已建立多个农业清洁流域示范区域,如浙江省安吉县的县域综合控制清洁小流域,山东省滨州市的种养生污染一体化防治与管理清洁小流域,太湖武进新康农业复合污染型清洁小流域等。
系统化整治提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其核心是实现厕所粪污、生活垃圾和污水等农村有机废弃物的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搭建农村生产生活一体化模式,构建良好的复合生态系统。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耿兵介绍了目前相对成熟、有较好应用前景的技术:微生物异位发酵床处理技术、生态型发酵床旱厕技术、无供排水循环水冲厕所技术;农村生活垃圾就地焚烧技术和农村餐厨垃圾快速处理技术;土壤净化床集中处理技术和“一体化设备处理+水上菜园”技术。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研究员郑向群提出三套总体提升方案:生态庭院方案、生态村庄方案和区域性农业农村生态循环模式。
福州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教授徐开钦介绍了日本农村分散型污水处理净化槽技术。净化槽采用厌氧滤床接触曝气工艺,具有投资少、占地面积小、安装方便等优点,处理后的水可以直接排放或再利用。《净化槽法》在推广净化槽污水处理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其涵盖农村集中和分散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规定,成为日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法律法规的核心。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要系统的解决方案。技术层面的不断创新,与不断完善的顶层设计、政策制度和技术支撑体系,以及专业的监管机构、多层次的管理体制相辅相成。“欧洲和日本乡村良好的风貌,是由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迭代的政策和技术规范为支撑,完善的政府和社区治理和高度的公共参与成就的。”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城镇规划院副院长冯新刚说。
冯新刚系统梳理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的国际经验。德国空间规划的职责、内容和编制原则都由《联邦空间规划法》《建筑法典》确定,通过开展“农村竞赛”激励地方社团参与到可持续建设。日本乡村景观风貌在《食品·农业·农村基本法》《景观法》《文化财保护法》等法律中有所涉及,由多部门分工、协同制定技术规范,如农林水产省编制《农宅建设实例》,国土交通省编制《景观计划制定指南》。英国的《居住质量文件》,通过制定十类居住指标体系,将住宅建设与村庄建设就联系起来。英国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保护,1926年成立的英格兰乡村保存委员会(CPRE)是乡村保护的首要组织,推动了两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从城市治理向乡村保护转型。
“德国推行城乡人居环境一体化管理,农村生活污水与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并网管理,垃圾分类和收费标准城乡统一。一体化管理有利于在全国推行网格化管理,不留漏洞,也有利于聘用专业技术服务公司,实现以市场化运行机制替代政府补贴的管理模式,还杜绝了农村成为落后技术和产能的出口。”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研究员张维理介绍,随着农业农村环境治理需求增加,农业环境监管成为传统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部门的重要任务。例如,有150年历史下萨克森州农业合作社,以往主要从事科研和农技推广工作,近年来通过采用大数据、模拟、人工智能及实地抽样等方法,对全州约4万农户进行监管,并开展畜禽养殖排污监管和技术指导。
吸引社会广泛参与
“十四五”时期,在政策上进行倾斜扶持、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要注重厘清政府的职责边界,破解当前部分地方政府大包大揽、农户自主参与性低的局面。应多渠道拓展资金来源,引导村集体和农户等主体广泛参与,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的共建共担机制。
以天津武清地下管网污水处理PPP项目为例,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出资3.2亿元,工商银行提供行内银团贷款12.72亿元,以项目建成后运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贷款期限15年。项目运营上,授予大禹节水集团特许经营权,其中建设期2年,经营期13年。特许经营期满后,大禹节水集团无偿将项目资产移交给武清区政府指定单位。“采用PPP模式,有效缓解了政府短期内大规模投资公共服务类项目的压力,同时引入专业化经营公司解决建设和运营问题。地方政府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向制定政策、规划统筹、服务监管的角色转变。”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谢刚总结道。
波士顿咨询公司全球合伙人兼董事总经理朱晖提出,吸引社会主体广泛参与,政府应做到破除壁垒、搭建平台、精准赋能、建立激励机制。“日本的上胜町,通过充分调动居民的积极性,被评为日本最环保小镇。”朱晖介绍,上胜町的做法,是将厨余垃圾就地堆肥,搭建废品回收的交易平台,并建立正向(奖励)和逆向(处罚)的激励机制。通过打造文化地标,赋予上胜町农产品绿色、环保、有机的品牌,提升了品牌溢价。当地的零浪费认证制度,已经在全日本推广。
2017年的10月,清华大学发起乡村振兴工作站。工作站将乡村闲置废弃房屋改造,以此为依托,将高校育人工作和社会服务工作紧密结合,打造长效、开放、公益的服务平台。清华大学成立乡村振兴专家委员会,汇聚62位各领域的专家,提供理论指导和专业支持;通过搭建开放的学术平台,为开展乡村研究提供一手资料。
在云南省南涧县,南涧站与清华控股等校企合作,与当地政府共同筹集500万元,推进村落基础设施与人居环境改善;开展“奶奶的鸡汤”公益帮扶项目,免费发放乌骨鸡苗1000余只,20余户脱贫户受益。“工作站既是高校培养人才、开展实践的基地,也是科普教育基地,还是产业孵化基地。”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党委副书记张弘说,“截至目前,已累计有265支支队,超过2800人次各高校、各专业师生开展了工作站实践,培训乡村建设志愿服务骨干5000余人次,乡村干部与村民2万余人次。设计乡村文创作品140余份,完成建筑改造方案120余份。我们还结合地方特色,完成了大量文创设计,发起了一系列公益项目。在受到疫情影响期间,线上云讲堂、云辅导、直播带货等活动,依然坚持为地方服务。”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姚媛
原文链接:http://nyj.nanyang.gov.cn/zcjd/4718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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