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六批自治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录的公示
为推进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第六批自治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的通知》(新农办经〔2021〕78号)要求,在各地推荐申报、自治区审定的基础上,拟将乌鲁木齐乾德惠农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53家合作社列入第六批自治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录,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2021年12月9-15日。如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经指导中心:徐正伟,0991-5596029
附件:第六批自治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拟定名单关于第六批自治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录的公示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gsgg/202112/45b434732f2d4505a0b5f75876c835f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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