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蔬菜生产确保秋冬蔬菜稳产保供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
10月2日至7日,我省出现连续强降雨过程,是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强秋汛,叠加入秋以来几次强降水,造成部分设施损毁损坏,在田蔬菜生产管理难度加大,加之受生产成本、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导致部分蔬菜品种价格上涨,给蔬菜生产保供稳价带来较大压力。为落实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蔬菜生产确保秋冬蔬菜稳产保供的通知》(农明字〔2021〕77号)要求,进一步抓好我省秋冬蔬菜生产,确保秋冬季及元旦春节期间蔬菜供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蔬菜稳产保供的重大意义,支持鼓励各类设施能种尽种,种足种满,提高淡季蔬菜自给率,确保蔬菜市场稳定供给。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认真落实好《山西省设施农业发展2021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20〕113号),对照《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生产设施灾后恢复重建方案的通知》(晋农业农村明电〔2021〕25号)中的目标任务,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抓住秋后温室大棚建设关键期,全力加快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和灾后损毁损坏设施重建修复,确保完成全年设施农业发展和灾后恢复生产目标任务。要强化责任担当,推动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冬春季是我省蔬菜生产淡季,农业农村部门在组织好本地生产的同时要协调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主动对接产地市场,加强应急储备,保障重要蔬菜产品供应,切实稳定市场和价格。
二、抓好生产管理。各地要抓好在田蔬菜管理,适时采收上市,及早安排设施蔬菜秋冬茬、冬春茬生产,抓好设施高效利用,千方百计扩大生产面积,提高生产能力。要指导集约化育苗企业和生产基地有效对接,满足生产主体用苗需求。引导生产主体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安排茬口,优化品种结构,适当增加叶菜、速生蔬菜(含芽苗菜)生产,丰富蔬菜品种,尤其是受灾温室大棚要及时改种补种,提高蔬菜种植面积,为冬春稳定生产及元旦和春节前后的稳定供应打好基础。要加强水肥、温光管理,采取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措施,适时进行植株调整,提升蔬菜品质和产量。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有力有序开展生产活动,确保防疫和生产“两不误”。
三、做好防灾减灾。各地要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配合开展2021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农办办发〔2021〕197号)要求,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措施落实。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预警,及早制定应急预案,提前加固温室大棚,做好暖风机、补光灯等应急物资储备,落实防寒保温措施,减轻低温雨雪天气对蔬菜生产的不利影响。要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对蔬菜田间地头涉氨制冷储藏库、蔬菜(食用菌)生产温室、大棚等设施基础排水、棚体结构、后屋面防水、温室内电路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指导服务。要持续强化“三队”包联服务,组织专家力量加强在田蔬菜管理指导,深入重点产区和受灾地区,开展生产技术服务,特别要落实田间管理措施,帮助农户解决生产实际困难。要提高服务时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充分发挥“12316”专家热线、蔬菜产业专家体系等平台作用,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宣传推广蔬菜冬春生产关键技术,促进在田蔬菜早发快长,及时采收上市,增加市场供应。要大力实施蔬菜“三品一标”行动,加快抗病、高产优良新品种应用,推广减药、减肥绿色栽培模式,保障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五、做好产销衔接。加强蔬菜全产业链监测预警,及时掌握市场价格情况,定期发布市场监测预警信息,引导有序生产,稳定市场预期。组织营销战队持续开展秋冬季抓营销促增收专项行动,配合商务等部门,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集贸市场、社区便民菜店等蔬菜保供销售主渠道作用,鼓励蔬菜流通销售企业探索开展网订店取、送货上门、社区团购等新业态,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切实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运输成本,确保蔬菜产得出、运得走,调得来、供得上。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linfen.gov.cn/contents/15030/10254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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