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真金白银”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快速发展
近日,聊城市连续出台《关于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奖励措施的实施细则》《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紧紧抓住产业和科技两个重要抓手,持续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以“真金白银”政策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以奖补激发农业产业发展活力
每年从新创建的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中,评选示范带动性强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农业龙头企业晋升奖励。新晋升农业产业化省级、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晋升奖励。
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一批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对新认定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的核心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推动我市农产品进入粤港澳大湾区。对新创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生产加工企业的,每个生产基地、加工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市级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给予支持,一次性奖励批准创建的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00万元、批准创建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00万元、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50万元。
用财政保障农业科技攻关
引进院士及其团队在聊城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给予5000万元项目资助或6000万元的直接股权投资支持,引进国家、省级人才工程入选人才及其团队开展的创新创业项目,经评审认定后可给予2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项目资助。
支持农业科研单位、农业龙头企业等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农产品加工研发中心。对认定和落户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省级平台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并按照国家、省支持资金,市财政给予1∶1配套支持。
鼓励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设农业科技园区,每新建一处国家级、省级、市级园区,分别给予园区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金补助;按照不连续补助的原则,每年选取30%的农业科技园区每处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针对蔬菜、食用菌、林果业、家禽、渔业等农业特色产业,筛选首席专家领衔,依托科研单位,联合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基地,逐年组建创新团队,每年给予每个创新团队10万元资金支持,重点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研发。
做好涉农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服务。每年安排500万元市级农业专项重点研发资金计划,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引进。
鼓励农业科研单位、龙头企业开展农业标准研究,强化标准推广和实施。对主持制定山东省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80万元、150万元奖励;对主持制定聊城市农业地方标准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
原文链接:http://nyncj.liaocheng.gov.cn/xwzx_12480/cyfz/202112/t20211213_38055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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