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发布《2021年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机管[2021]27号)文件的要求,NY/T 1640-2021《农业机械分类》于2021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2022年1月1日起农机试验鉴定系统全面启用新标准,为按时落实新标准的宣传实施工作,我站对2021年11月10日发布的《2021年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进行了调整,现予发布,《2021年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调整)》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2021年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自动作废,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调整)
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1年12月13日
相关附件:2021年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调整).docx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718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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