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前农机的维修养护
一、机具出库前准备
农业机械长期存放后,在下一季节使用之前,应提早进行维护检修,使机具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以免贻误农时。
1、清理
清理机身各处角落聚集的灰尘与作物碎屑。
清理因局部潮湿导致的机身及零部件锈蚀。
清理链条、齿轮等传动部件以及空滤、机滤等过滤部件。
清理蓄电池接口等通电接触部位。
清理油箱、水箱、药箱等箱体内集聚的灰尘杂物。
2、润滑
因春季温度刚回升,农机金属部件脆性仍然较强,农机作业中润滑系统的保养必须按规定标准使用润滑剂,确保热系数与粘度要适中。
清洁后的链条、齿轮,用机油进行油润滑。
清洁后的齿轮箱加入新的润滑油。
3.查换件
检查农机具松动零部件、旋转件。
检查、更换松动、损坏的皮带、链条。
检查、维修裸露的线路。
检查、更换残损的刀片。
检查、更换损坏的电瓶等。
4.调试
进行必要的清理、润滑、查换件后,进行调试,紧固部件、运转电路油路、调整散热,以确保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作业。
二、维修保养“六注意”
各种农业机械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做好使用前的清理、润滑、调整、紧固等各项工作,以确保农机以良好的状态投入到作业之中。
对动力机械(如拖拉机、农用柴油机)润滑系统的保养,既要按规定标准使用合格润滑油,又要严格遵守润滑系统保养周期和规范,定期清理润滑系统,定期更换过滤部件,以减轻机件磨损。
春季气温高低不稳,变化无常,对动力机械冷却系统的正确使用不可忽视。要掌握正确的使用温度,注意低温启动时要预热,使用干净无杂质的冷却水。
拖拉机在进行旋耕、播种、运输等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无证驾驶,超载运作,确保安全生产。
正确使用燃油。新购买的柴油最好静置沉淀4天以上,且在加油时将漏斗加滤网,再加一层绸布,并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使用后保持机具清洁。要经常清洗易脏部位,特别是机油过滤器的过滤芯、空气滤清器等重点部位,要加强检查,定期清洗,对于磨损部位,必要时给予补漆,以防锈蚀。
三、错误维修要不得
1.停车时的错误做法。机车或插秧机等出现停车后,人在车前停留或工作,一旦机车或插秧机结束停车后,突然启动会伤到人,造成事故。
2.拆装弹簧时的错误操作。拆装离合器弹簧、气门锁夹等不用专用工具,而是用起子等撬起,会致使弹簧弹出击伤人。
3.加油时的错误操作。夜间加油时,用明火而不用安全灯、电池灯或点灯照明;加油时在排气管一侧;油滴在箱外不擦干净,滴在衣服上不晾干就靠近明火或吸烟;燃油着火后用水浇而不是用沙子、干土、帆布、麻袋等物遮盖;加带铅的汽油用嘴吸油管,或用嘴接触带油的零件,会造成中毒。
4.轮胎充气不安全操作。轮胎经卸装后重新充气,不加防护致钢圈弹出击伤人。正确的方法是充气前将轮胎、锁圈、挡圈和轮圈一起用锁链锁住,还可将挡圈一侧朝向地面或墙壁再充气。
5.维护传动机的错误操作。用手或其他物体伸向传动部位;皮带接头安装不牢固;机器运转中载挂皮带;用手拉皮带;调节皮带紧度时机器不熄火;在皮带上跨越。
6.加水的错误做法。在发动机高温特别是开锅的情况下,立即打开水箱盖,而不是先把放水开关打开,待水压降低后再用毛巾等物包住水箱盖,并将身体靠后,头脸偏向一侧后再缓慢拧下。
7.调试发动机的错误操作。在调试机器时,人员接近风扇、传动带或排气管等危险部位;或将工具、零件放在机器上掉落伤人、损机;调试时尽量停机,在机器下部调试必须熄火,必须着火调试的应派专人看守操纵机构防止外人动;调试后启动前要清点工具和零件,并发出信号。
8.用手摇把启动的错误操作。维修人员用手摇把启动发动机时,用拇指与其余四指分开握摇把,而不是五指并拢后握摇把;下压摇把而不是上提摇把;双手握摇把摇车。
9.支撑车辆的错误做法。当轮胎损坏或更换时,用砖头、石块、木块或单独用一个千斤顶支撑,这种做法是不安全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用千斤顶和结实的木墩同时垫起车架,而且前后轮还要用三角木或较大石头卡死,防止车辆前后移动。
10.用启动绳启动的错误做法。用启动绳启动时,启动绳绕在手上拉绳,或启动绳绕飞轮超过1.5圈;用手转动飞轮时不断油、断电且转动过快,从而出现爆发、回弹而伤手指。
四、新购农机多注意
购买农业机械产品时,最好是购买名牌产品或经过有关部门认定和推荐的产品。另外,还应到具有一定销售历史和规模的商家购买,以得到企业信誉和售后服务的保证。
要当面试车,仔细查看车的各项性能是否与说明书相符。索要由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货票、“三包”凭证、产品合格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农业机械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三包”原则,问明产品的“三包”方式、修理地址和联系方法。
在使用农业机械时,必须参加培训。同时要清楚产品使用、维护、保养的注意事项,仔细阅读说明书,因使用方法不当造成的机械故障,不实行“三包”。
不要擅自对农机具进行改装、调整、拆卸。在“三包”有效期内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到指定维修点修理,并要求修理者在“三包”凭证中记录维修情况和时间。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规定承担“三包”责任而发生纠纷,农民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
原文链接:http://nmyj.xlgl.gov.cn/xzxk/syjs/202112/t20211217_2777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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