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大米高铁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BSD-CG-20211129
二、项目名称:芜湖大米高铁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畅行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奥体中心体育场5074房
中标金额:1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芜湖大米高铁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90个日历天内(两个车都是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吕熙霞、蔡灵芝、丁卫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
(1)铁路列车广告发布合同,金额:3276000元;时间:2019年10月09日;
(2)品牌专列广告业务发布合同,金额:2860000元;时间:2019年10月22日;
(3)铁路列车广告发布合同,金额:10880000元;时间:2019年10月31日;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1396602019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农业技术中心
地址:芜湖市文化路54-2号谊和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18900531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贸大厦11楼
联系方式:何工13966020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工
电话:18900531527
原文链接:https://nync.wuhu.gov.cn/nyzx/tzgg/8336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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