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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12-22 来源:惠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作者:佚名

  市委、市政府: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总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全面进步。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首要学习内容。2021年以来,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宪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专题学习18次,结合农业农村工作,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68项。

  (二)党员干部深入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到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引导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形成全局积极健康的政治生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通过各级党支部、党小组召开专题学习、结合实际谈学习体会等方式开展研讨近400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

  (三)深入基层广泛宣讲。一是成立驻村干部宣讲队,在全市各乡镇、村,宣讲《宪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会同惠州报业传媒集团,对全市驻镇帮镇扶村单位进驻20个镇开展帮扶工作的同时,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梳理乡村振兴经验做法,深入推进乡村振兴。

  二、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我市 2021 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抓学习贯彻。部署全局系统干部专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聚焦《纲要》“八大体系”方面内容,结合工作抓好“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提升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等重点工作任务;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下大力气加以解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扎实把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2021年,我局制定了惠州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依法行政工作方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系列文件11件,认真部署落实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以及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三、学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情况

  (一)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分别于8月、10月对《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并传达至每一位党员干部。

  (二)构建线上、线下两个学习宣传途径。线上,通过参加午间说法、云上直播、惠州农业农村“两微三端”(微信、微博、头条号、南方+号、惠州号)等,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动物防疫条例》,以及新施行的《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学习宣传;线下,通过主题日、培训班、阵地实践开展宣传,如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周”、中国农民丰收节、增殖放流日、科技下乡等主题活动,依托海上“移动平台”(执法船)、深入屠宰场等,面向广大市民、农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严格行政审批。2021年共办理行政许可866宗,规范行政审批,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100%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并在办结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开展《惠州市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清理整顿专项工作方案》清理、自查,并通过了问题巡检工作。二是优化政务服务。动态调整政务服务清单,让权力更加公开透明。全面梳理涉及本部门的各类证明,压缩办事时限。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大力推进“电子证照”、“全市通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经梳理,我局可推动电子证照17项,“全市通办”52项,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脚”。三是加强监管。完成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的认领和数据填报;持续做好“好差评”评价工作;做好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目录数据填报工作,及时组织对近3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数据进行查漏补缺,杜绝漏报、瞒报情况。四是探索简政放权。如市农业农村会同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研究出台《惠州市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惠州市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指导意见(试行)》等指导性政策文件,7个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本县(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细则、农房报建指导意见和农房风貌管控实施意见。将农房报建、宅基地审批等权限下放至镇(街),压实镇街主责责任;在行政村、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宅基地管理农房简约报建农房风貌管控配套制度,压实村级组织的主体责任。目前,全市有72个涉农镇(街)设立了专门窗口具体受理、审批村民个人建房申请,形成“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审联办”工作机制。目前累计受理农房报建申请8843宗,审批2562宗。

  (二)依法决策重大行政事项。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法定程序,决策质量显著提高。今年我局决策项目《惠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列入惠州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完成发布《惠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程序,目前进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阶段。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今年,我局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及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等涉及行政法规、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今年我局将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惠州市农产品加工项目遴选管理指引》,均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目前进入报送市司法局审查阶段。

  (三)行政权力有制约、受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及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使各项决策充分体现民意,符合发展实际。在局官网上设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我局承办的建议提案的答复情况,接受各方监督。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建立了惠州市农业农村局《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机制。2021年,我局官网共发布信息5500多条,通过依申请公开网上系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答复申请人。三是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成立了局资金审核小组,出台《重大工程项目审查制度》《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

  (四)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着力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学习培训不少于40课时,综合素质有效提升。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出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健全“一单两库”,加强监管。今年来,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农资打假“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行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105人次、检查生产经销企业1233家,查获各类假劣农资数量约2.8吨,共立案查处案件55宗。三是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对7个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比,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建立快处快决的信访调处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的诉求依法依规通过信访、法定途径、依法履职三个途径进行疏导分流,有效减少信访纠纷。今年以来共处置信访案件13宗,有效把“堵”变为“疏”。信访案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因我局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均为零。二是在局官网专门开设了网民问政平台(局长信箱)、业务咨询平台等,在线与网友进行互动。今年,网民问政平台收到提问28件、业务咨询平台收到42件,均100%答复。

  (六)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普法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把普法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推动;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法治宣传教育,确保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保障。在2021年度惠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评议”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我局获评优秀等次。二是聚焦民生热点开展普法。通过惠州农业农村“两微三端”(微信、微博、头条号、南方+号、惠州号)、局门户网站专栏,以及“中国农民丰收节”等主题日、科技下乡、普法讲座、“惠州e普法”等多形式,聚焦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广泛进行宣传。今年以来开展宣传331场次,覆盖人群达10万余人次。三是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以局“两微一端”新媒体为载体,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知识和要求,出动机关人员1700余人次,覆盖人群3万余人次;制作、发放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手册、传单、倡议书近5万份(册)。

  (七)存在不足及下一步计划。存在不足主要是行政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力度有待加强、法律专业人才缺乏、“放管服”改革步伐需加快、普法力度需加大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落细。一是配强法治力量。通过人员、经费保障、完善法律顾问机制等措施,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二是加快“放管服”改革步伐。推进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加强监管,优化审批程序和审批方式,建立健全更加科学、合理、高效的审批制度和监管方式。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对违反纪律、办事拖拉、超时误事、不负责任、推诿塞责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确保做到既批又管,不批也管,确保行政审批工作依法进行。四是研究出台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创新形式,增强实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治理的执行力。

  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单位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年终“述法”制度;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推动形成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其他领导干部直至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落实责任体系。

  (二)依法全面履职。一是依法科学决策,积极推动政务公开透明。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公开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对重大问题都要求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并亲自过问、督办,及时解决法治政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推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大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阳光政务。健全完善监督制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通过局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示局的行政工作动态。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建立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工作制度,对执法案件亲自过问,掌握案情并作指导。五是带头履职尽责。一年来,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思考、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头讲规矩、重品行、作表率,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我局及局属单位完善内部监督和专门监督。六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

  附件:2021年度市直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统计表.pdf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huizhou.gov.cn/zwzc/wgk/jcgk/content/post_4498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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