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区开展渔政执法 督促见证违法者生态补偿放流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2021年03月23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持续打击电毒炸等各类非法捕捞和破坏珍稀濒危水生生物行为。水城辖区“三岔河”作为长江支流乌江的主源头,也在“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范围内。
2021年11月13日,毛某、周某两人在比德三岔河大河边码头使用一种“虾上岸”的药物投放到河水中非法诱捕水产品,随后被当地派出所当场抓获。经证实该药物对鱼虾均有毒性,后两人被判生态补偿放流价值5000元花白鲢鱼苗12000余尾。
2021年12月6日,六盘水市水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执法人员联合水城区人民检察院、水城区公安局比德派出所等多家单位到比德镇三岔河大河码头监督和见证实施生态补偿放流。水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朱华对《长江保护法》和2021渔政亮剑行动的主要目的进行宣传,全力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合理合法的利用水产资源,共同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原文链接:http://snyncj.gzlps.gov.cn/gzdt_42339/xqdt_42341/202112/t20211214_72041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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