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母婴室建设项目顺利通过市总工会现场验收
为贯彻落实国家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文件要求,2021年7月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妇联筹划建设了母婴室,为特殊时期女职工提供了安全、健康的私密环境,进一步维护本单位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近期,苏州市总工会女职工部一行对中心母婴室进行现场验收,听取中心女职工生育现状及母婴室筹建情况汇报。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对中心创建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要求进一步提升各项功能配置和管理,切实保障特殊时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母婴室确保专人专用,保障母乳安全卫生。
中心妇联将根据女职工需求,通过合理改善布局、增加相关科普书籍、加购妇女用品等方式,给特殊时期女职工提供更多关怀,打造服务亮点。
原文链接:http://nyncj.suzhou.gov.cn/nlj/dsstny/202112/934dbfc9814b4ba19cb0e94cf4d9034a.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