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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吉林省环保督察 “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一、序号二、 序号三、序号十)情况公示

时间:2021-12-28 来源:长春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根据长春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吉林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要求,结合《长春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具体要求,现将我局吉林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督察整改序号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部分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够深刻。在谈话中发现,一些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还不够深入,理解还不够透彻,对习近平总书记“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的环保“四治”要求落实得还不够到位,面对督察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的一些难点任务,还不同程度上存在着麻痹思想、畏难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战全胜的信心、决心还不足。个别领导干部认为近年来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对本地生态环境现状盲目乐观,对生态环保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认识还不够充分,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上紧下松”的现象。

  整改目标: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提高站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提高农业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全面履行农业生态环保重要责任。

  落实情况:

  我局党组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不断提高农业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目前,局党组已经通过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环保工作等形式,不断强化环保整改落实。局机关全体同志以每周阅读和主题教育学习为平台,学习环保理论知识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环保学习全覆盖;同时,不断加大局党组成员自学环保理论学习频次,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及时认真研究解决相关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随时发现和解决环保工作中的存在的上述问题,并将长期坚持,切实做到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农业农村发展全局,做到发展和生态两个建设一起抓;按照《长春市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针对市农业农村局需要整改的有关内容,认真制定并下发了《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整改任务清单,严格整改时限,落实责任处室和责任人。

  督察整改序号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以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为例,长春市发展改革委秸秆“五化”利用、农业农村局秸秆离田等收储运体系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负责同志对本部门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中承担的职责掌握得不够全面、准确,秸秆综合利用能力不足,督察组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计算,长春地区实际秸秆综合利用率不足50%(不含农民自用薪柴),致使大量秸秆集中在2020年3至4月份焚烧,造成污染物累积叠加,引发重污染天气。

  整改目标:强化秸秆离田责任落实,建立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

  落实情况:

  我局为贯彻落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第三次会议精神,把秸秆离田工作纳入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工作之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了秸秆离田及收储运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挂帅,专门组建了秸秆离田工作办公室,加强对全市秸秆离田工作的部署和推动,建立了秸秆离田日报告和督查检查制度,具体负责所辖各城区(不含双阳、九台)、开发区秸秆离田工作的组织推动、督导检查和考核。制定并下发了《长春市2020年秋冬季至2021年春季秸秆离田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春季秸秆离田工作,3月19日,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下发了《关于落实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第3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秸秆离田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召开了“长春市秸秆离田工作会议推进会”,与各城区、开发区签订了“2021年春季秸秆离田工作责任书”,对春季秸秆离田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研究制定了《2021年春季秸秆离田工作应急预案》,成立了两个督查组,对城区、开发区秸秆离田工作进行分片督导检查。2020年秋冬季至2021年春季秸秆离田工作,已在春耕播种前圆满完成,确保了春耕播种顺利进行。大力推广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2020年我市推广实施保护性耕作面积750万亩。2021年推广保护性耕作面积1024万亩。目前,2021年秋冬季至2022年春季秸秆离田工作,正在按照计划全力推进。

  督察整改序号三: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推进力度仍待加强。部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河道侵占现象依然突出,饮马河流域雾开河、干雾海河、双阳河等支流、支沟河道侵占现象仍较为普遍,两岸均为庄稼作物,面源污染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部分河段还存在水土流失问题。

  整改目标:防治农田面源污染,实施生物防治、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大力开展农业技术宣传普及指导,引导农民科学施肥,鼓励使用有机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防止面源污染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

  落实情况:

  为贯彻落为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制定下发了《2021年长春市农药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举办了科学用药及绿色防控技术培训班,推广稻渔综合种养、食诱等绿色防控技术。以控制饮马流域、双阳河农业面积源污染的发生为突破口,以更换高效精量喷头(体)为载体,开展减量控害精准施药技术示范,通过提升植保机械科学施药技术能力,实现农药减量控害,共计下发精量喷头3.7万套、防飘喷头8400套。开展性信息素诱控水稻二化螟35.2万亩;开展玉米螟生物防治866万亩;开展水稻二化螟生物防治63.56万亩。

  制定下发了《2021年全市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开展线上化肥减量工作落实技术培训会1次,为促进化肥减量实施,全市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加大技术保障,制定和发放测土配方施肥卡(配方)1.54万张(个),覆盖面积616万亩,完善测土配方土肥管家APP数据信息1.54万组,发放相关资料、宣传物品达到21万册(件),用户土肥管家APP查询和点击量不断增加,为广大施肥用户提供了科学施肥帮手。全年开展相关田间试验112个,试验结果显示,化肥减量试验区在节本、增收方面表现良好,为大面积推广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据肥料利用试验显示,全市化肥利用率平均达到40.2%,达到预期目标。

  督察整改序号十:部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仍需加强。个别地区、个别乡镇还存在着垃圾、畜禽粪便随意堆放的问题,如农安县农安镇、九台区苇子沟街道、九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等,人居环境还有较大的改善空间。

  整改目标: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效治理生产生活垃圾及蓄禽粪便。

  落实情况:

  一是农安县农居办立即组织农安镇,召开环境问题整改专项会议,对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相关问题照单全收,全面排查、严肃整改。经排查,共发现垃圾和畜禽粪便随意堆放问题8处。在发现相关问题后,组织农安镇对问题进行确认和梳理,并将问题整改进行责任落实。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进行问题整改,截至到2021年4月,累计发动300余人次,共出动车辆200余台次、清理生活垃圾400余吨。加大排查力度,全面完成清理整治工作并加强巡逻督导,安排专门的清理队伍进行每天保洁,确保环境治理高标准、常态化。

  二是苇子沟街道针对反馈问题立行立改。规范垃圾收运处置设施。截止到2021年4月,配置垃圾转运车辆5台,勾臂垃圾转运车5台,配备垃圾桶3900个,封闭垃圾箱50个。对不合理的垃圾收集设备进行有序撤换。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26个村有15个村将垃圾承包出去。其余11个村按照每个村民小组至少配备一名保洁员的标准共配备保洁员118人,并完善花名册、工作台账及考核制度,坚决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举一反三,对全街道26村、255个社进行再次排查整改,由人居办、环保所、畜禽服务科、执法保障科组成专门巡查整改小组,驻村驻点,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街道生活垃圾已达到“村收集、乡转运、区处理”的常态化收运处置。

  三是兴隆街道对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对街道内所有行政村人居环境工作进行检查,并对原有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对自行清理卫生的12个村及8个已经将垃圾清理承包给保洁公司的村,由街道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巡查,并结合已经建立的奖惩机制对卫生不达标的村进行相应的处罚。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及常住人口数量,为域内所有行政村配备数量不等的可回收垃圾桶及不可回收垃圾桶。对垃圾清理工作进行重新梳理,结合实际,建立长效可行的机制。吸取此次教训,在夯实基础的同时,继续加大人居环境整治,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得到较大的改善。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nw.changchun.gov.cn/xdny/nykj/202112/t20211223_29630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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