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投诉举报

襄阳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农机)罚〔2021〕1号

时间:2021-12-28 来源: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索引号:011158671/2021-37600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日期:2021-12-16
标题:襄阳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农机)罚〔2021〕1号
文号:襄农(农机)罚〔2021〕1号主题词:
生效时间:终止时间:来源:法规科

  

  

  

  襄阳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未取得农机操作证件,驾驶未经登记联合收割机进行收割作业造成农机事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农(农机)罚〔2021〕1号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李洪明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违 法 事 实

    2021年9月16日17时许,本机关接襄阳市樊城区农业服务中心报告,樊城区太平店镇肖笆村5组发生农机作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经调查核实,2021年9月16日11时30分左右,当事人驾驶沃得牌锐龙履带自走全喂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在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肖笆村5组方克秀的水稻田进行收割作业时,未严格遵守谷物联合收割机安全操作规程,所驾驶的联合收割机后部秸秆粉碎机台与方克秀发生肢体接触,造成方克秀当场死亡。当事人李洪明未取得农机操作证件,驾驶的沃得牌锐龙履带自走全喂式谷物联合收割机也未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申请登记。

  行政处罚依据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500.00)。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12月16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原文链接:http://nyncj.xiangyang.gov.cn/zwgk/gkml/cf_qz/xzcf/202112/t20211227_267707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工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工资讯网 nmg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4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