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对16套拟出租出借房屋具体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2-01-05 来源: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直行政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粤财资〔2018〕22号)要求,我单位对拟出租出借房屋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若对公示信息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厅机关服务中心物业科联系。
联系人:麦志勇、蔡爱红
联系电话:37288011 84448107
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
2021年12月 27日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74057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资讯
推荐资讯
热门资讯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