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19〕82号)和省农业农村厅执法工作安排部署,现就六盘水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建设
2019年9月30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整合执法力量设立一个综合执法机构以农业农村局名义统一执法。按照市委编办印发的《六盘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六盘水机编发〔2019〕14号),六盘水市农业执法支队更名为六盘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隶属于六盘水市农业农村局,支队内设4个正科级机构,分别是:综合科、执法监督科、执法一科和执法二科,核定事业编制23名,定领导职数: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3名;科长、副科长7名。
六盘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负责辖区内复杂案件、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具体承担六盘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辖区内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目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编人员11人,持执法证8人,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执法人员身份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标志标识,目前全市还未配备统一制式服装,执法执勤用车由局统一调配使用。
(二)工作完成情况及主要做法
2021年,全市农业农村部门以农业投入品、渔政、动物卫生、农村宅基地、除草剂滥用、食用农产品等执法领域为重点,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非法捕捞、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违法行为。全市农业农村部门依法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153件,其中:种子16件、农药27件、饲料15件、兽药15件、非法捕捞36件、农产品质量安全5件、动物卫生监督37件、畜禽屠宰2件,结案114件,收缴罚没款53.86万元,移交司法机关30件。
1.强化农资打假,保障农民利益。制定全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组织收看2021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及时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重点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强化执法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破坏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查处农资案件73件,收缴罚没款23.3万元。
2.强化督查指导,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按照六盘水市春季农业生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联合市场监管、公安、供销社等部门,对各市(特区、区)、六盘水高新区开展农资市场监管督导,重点检查农资保供和市场监管的安排部署落实情况,对农资市场进行随机抽查,对个别经销商存在的经营台账不规范、种子备案不及时等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对发现的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移交当地依法查处。
3.强化水生生物资源监管,保护生态环境。认真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和珠江流域禁渔期制度,强化渔业资源养护措施,规范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及经营利用、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等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强化交界水域联合执法,建立健全与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执法协作机制,促进渔业资源保护和生产秩序持续向好,保障和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全市出动执法人员711人次开展渔业专项执法35次,开展宣传活动58次,处理投诉举报14件,检查线下经营者29个,检查农(集)贸市场31个/次,检查其他经营场所20个/次,共计查办渔业案件36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29件)。
4.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中录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按照计划采取 “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抽取农药、饲料、种子、肥料监督检查4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6家。检查情况已录入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进行了公示。
5.强化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督导,防止耕地“非农化”。压实遏制我市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房工作责任,推进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工作,通过专项督导和日常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乡镇和村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业务指导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现场督导。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共开展专项督导和业务指导150余次,提升基层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业务水平,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
6.其他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2021年8月26日至27日,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在六枝特区举办,共47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采取现场执法检查和室内教学方式进行。通过培训,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水平。二是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执法案卷评查。召开全市农业执法案卷评查会议,评选市级优秀案件5卷,推荐3卷参加全省优秀案卷评查。三是组织集中销毁假劣农兽药。对全市2020年以来收缴的2.8吨假劣农兽药交由贵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集中销毁。
二、工作亮点
一是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全年查处普通程序案件153件,案件数同比增长2.7%;二是加大滥用除草剂监管力度。查处除草剂案件6件,与去年同比实现零突破;三是狠抓典型案例办理。2021年全市有两个综合执法案例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六枝特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查处李某在蛋鸡养殖过程中使用金刚烷胺案入选2021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水城区农业农村局办理的彭某屠宰未经检疫肉牛案入选全省动物卫生监督典型案例。四是狠抓案件质量。2021年我市参评的3卷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均评为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省农业农村厅从全省优秀案卷中推荐5卷参加2021年全国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我市有2卷被推荐参加全国评查。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执法能力不足,工作被动。在编在岗农业执法人员少,新进执法人员多,执法经验不足。执法装备不足,不适应现代执法工作需要,纳入预算的执法工作经费少,不能保障执法工作需要,执法工作开展相对被动。
(二)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不健全,执法运行不顺畅。全市各级农业执法机构性质均被明确为事业单位,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的行政执法工作性质不符。盘州市、钟山区、六枝特区3个市(特区、区)为事业管理岗,水城区为事业管理岗、专业技术岗混岗,市级为参公管理岗。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核定编制数为84人,目前在编55人。
四、下步建议
(一)强化能力提升。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争取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满足执法工作需要。在执法装备方面,按照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制定执法装备的配备计划或规划并推动落实。同时,执法着装方面,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改进和规范统一着装管理工作的请示》(财行〔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实施。开展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二)健全管理体系。按照中办〔2018〕61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明确为行政执法机构,编制核定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建议中央、省级出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编制数量依据,以便农业农村部门向编制管理机构协调解决。建议建立奖惩制度,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奖励,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戒。
2022年1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j.gzlps.gov.cn/gzdt_42339/bmdt_42340/202201/t20220110_72278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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