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开展打击电鱼专项执法活动
为严厉打击电鱼活动,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我县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接群众举报,2021年12月初,沛县渔政监督大队组织开展打击电鱼专项执法活动。
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12月4日执法人员提前从鹿口北支河张寨镇胡楼桥往西开展巡查,在丁新庄村后河段,发现一艘嫌疑渔船停泊河边,6日晚上9时40分左右,嫌疑人驾驶渔船从事捕捞作业回到停靠点。在此蹲守3个多小时的渔政执法人员迅速向作业渔船靠近,勒令其靠边接受检查。登船后,执法人员在船上发现柴油机、电动机、电拖网等电鱼器具,渔获物50多斤。经询问,嫌疑人马某为附近村民,晚上6点左右驾驶渔船出来电鱼,在事实和证据面前马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配合调查和悔改。执法人员现场没收了电鱼器具一套,并暂扣了涉案渔船,下一步,渔政部门将按照《渔业法》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本起案件是沛县渔政大队今年查获的第6起电鱼案。电鱼是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近年来,由于经济利益驱动,导致一些不法分子采用电鱼方式从事非法捕捞。为此,我县渔政部门多次组织与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违法电鱼现象在一段时间内有所收敛。但受利益驱使,为了逃避打击,电鱼行为转为夜间隐蔽活动,电鱼不仅是违法行为,还对渔业资源造成毁灭性的打击,渔政部门希望市民发现有人电鱼时及时向渔政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赵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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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j.xz.gov.cn/zt/012005/012005001/20211231/b96af7cf-091c-4659-bb72-8a5d78eea90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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