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举措推进内河水域水质提升工作
为确保新沂市内河水域水质稳定达标,市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新沂市政府办公室《新沂市沭河水质提升常态化管理工作方案》文件要求,采取三项举措做好新沂市境内沭河、沂河、骆马湖水域、中运河水域水质提升的整治工作。
一、加大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借助日常巡查、违法查处等契机,采取“面对面”教育、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向沿河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渔业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150余条,营造自觉禁捕禁渔的深厚氛围。
二、全面清理河道内渔船。为改善内河水质、净化源头生态环境,与沿河各镇政府(街道办)通力合作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对河道内渔船进行逐村逐户排查摸底。动员船舶上岸,全面清理河道,禁止船舶岸边停靠。配合沿河镇政府(街道办)清理上岸各类渔船360余条。
三、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对沭河非法捕鱼现象,依靠群众监督、建立联动机制,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治理非法捕捞。在重点水域加大巡查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沭河非法捕捞行为。整治期间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5起,清理水中网具22条。
通过对新沂市境内沭河、沂河、骆马湖水域、中运河水域的集中治理,改善了新沂市境内内河水域的生态环境,推动了内河水质的稳步提升。(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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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j.xz.gov.cn/zt/012005/012005001/20211230/4aad6ca0-521a-4c86-9d0a-510b4280f6a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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