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我区渔业这么干之六:加强渔业安全监管
“十四五”期间,我区渔业将深入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强化渔业安全全程监管,切实抓好“粮头食尾”,打造“平安渔业”,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加大养殖投入品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饲料生产许可制度、兽药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及饲料兽药使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质量监管和使用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伪劣水产养殖饲料和兽药、违法用药和违法使用其他投入品的行为。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将水环境改良剂等制品纳入管理,兽药使用量同比减少5%,抗生素类兽药使用量同比减少10%。执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白名单制度,明确适用范围,依法发布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
二是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职责,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执行水产品电子出证制度,实施有效监管。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监测加州鲈、乌鳢、鳊鱼、大黄鱼,解决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遏制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指导生产者、经营者健全养殖水产品可追溯管理制度,构建从产地到餐桌的全过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产地水产品兽药检测合格率98%以上。
三是保障水产养殖生物安全。发挥区、县两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站功能,加强鱼病预测预报和风险评估,强化水生动物疫病净化和突发疫情处置。全面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执行电子出证制度,继续开展外调苗种鉴评工作。推广疫苗免疫、生态防控措施,减少水产养殖用药,对病死水生动物实施无害化处理。壮大渔业官方兽医队伍,执行水产养殖用药处方制度。开展综合执法,打击违反水产养殖生物安全行为。开展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启动并完成外来入侵水生物种普查,全面摸清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构建物种信息库。
四是深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两个责任”,建立渔业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持续抓好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抓早抓小,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接续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国渔政亮剑”等重大专项行动,开展“三无”渔船清理取缔,杜绝发生重特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zwdt/202201/t20220110_3277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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