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五项措施”助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良好成效
自2021年全区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农业农村厅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专项治理有关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通过“五项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专项治理。制定印发农业农村厅《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驻厅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全程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了行业联动、无缝对接、查改结合、高压推进的工作机制。先后两次召开全厅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治理范围和推进时间,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深入查找问题,整体推进自查自纠。聚焦问题全面查,组织厅属17个处(局)、28个事业单位对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招标的71个工程建设项目及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自查。聚焦采购重点查,委托第三方对采购量较大的3个处(室)和7个直属事业单位自查自纠的27个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项目抽查率超过规定抽查率15个百分点。聚焦行业专项查,组织行业专家对本系统达到限额标准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447个项目进行专项抽查;对全区11个市、县(区)的64个项目进行实地督查。
三是坚持边查边改,细化落实整改措施。整理形成农业农村厅限额标准以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自查自纠情况表,将“问题清单”转变成“整改清单”,实施台账式、清单化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逐一对账销号,做到边查边改,定期汇总整理、逐个项目排查,确保自查整改工作按时推进、有效落实,真正做到问题排查不走样,扎实整改不放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四是推进建章立制,全面提升监管水平。2021年废止了6项过时规定,新建或修订完善农业农村厅项目支出预算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考评、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政府采购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内控管理等6个制度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项目审批、预算管理、招标投标、合同执行、验收付款等重点环节的全过程管控,落实项目建设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建立项目监管长效机制,织密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纠正工作执行偏差,压减权利寻租空间,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上取得实效。
五是梳理总结经验,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全面认真梳理出现问题的具体原因,捋清产生问题环节和责任,构建了“单位自查+第三方排查+工作专班抽查”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同时组织开展专项问题治理工作“回头看”,对限期未完成或整改进度慢的,督促相关责任人加快工作进度,按期整改销号;发现整改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及时上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全面提升专项治理工作的系统性、准确性、时效性。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zwdt/202201/t20220119_3288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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