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晋城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晋城市城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原党支部副书记、副经理李建峰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月,李建峰驾驶公车前往甘肃文县办私事,报销往返费用共计0.4万余元。2013年至2020年期间,李建峰在公司及下属单位报销个人车辆燃油费、保险费、过路费等共计9.4万余元。此外,李建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李建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和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泽州县大箕镇组织委员王倩倩违规操办女儿“开锁宴”问题。2021年6月,王倩倩违规为其女儿举行“开锁”仪式,宴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并收受礼金。2021年11月,王倩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违纪所得。
3.高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交易科科长吴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5年7月至2020年12月,吴智在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招投标工作过程中,多次违规收受多家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25万元。2021年7月,吴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原三级调研员张爱民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礼品礼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9年,张爱民任晋城市沁水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礼品礼金价值共计12.8万余元。此外,张爱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张爱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原文链接:http://nyncj.yq.gov.cn/ztzl/ycyp/202202/t20220208_1297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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