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农业农村局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深化政务公开,增强政府部门工作透明度,推进新闻发布工作的制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衢州市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意见》(衢委办[2007]23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18〕79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我局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一章 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管理
一、新闻发布范畴和要求。本制度所称的新闻发布是指通过新闻发布会或情况通报会,新闻通气会,记者见面会,背景吹风会,记者集体采访或单独采访,发布新闻公报、声明、谈话,利用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记者提问,通过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形式发布新闻信息等方式公开的重大农业新闻的发布。
新闻发布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保证新闻发布的真实性,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执行党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的规定、纪律,不得泄露国家机密。
新闻发言人。局设立新闻发言人,一般由副局长担任。市畜牧兽医站单独设立新闻发言人,在局统一领导下,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新闻发言人是经行政授权的新闻代言人,是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者、协调者和实施者。新闻发言人的职责是定期研究新闻发布工作,准备新闻发布会材料,制定与汇总新闻发布口径,接受日常记者采访,制定突发事件报道应急方案,根据授权发布新闻,及时评估新闻发布效果,协同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局设立新闻发言人联络员,协助新闻发言人做好与市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局年度新闻发布工作计划拟定,新闻发布活动的筹备和实施等工作。
三、发布形式
(一)新闻发布会。主要借助市政府新闻办发布平台,发布重要农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实施和执行情况,行业发展规划和厅重大决策,社会公众和舆论媒体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重大农业突发事件,以及其他有必要向社会公布的重要新闻等。一般应至少提前1周与市政府新闻办沟通申请召开发布会,并填写《衢州市新闻发布会审批表》报市政府新闻办审批;出席新闻发布的领导名单一般应在发布会前3天报市政府新闻办审核和相关市领导审定;发布会时间原则上在1小时之内,主发布单位发布时间一般在15分钟之内,主席台就座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具体由新闻发言人组织实施。
(二)局自行新闻发布。由局自行组织新闻媒体,通过记者招待会、情况(信息)通报会、接受媒体集中采访、答记者问、发布公告等方式进行。主要发布局制定实施的有关农业政策、规范性文件,重大活动的举办,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以及其他有必要向社会公布的新闻。局自行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可以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也可以由新闻发言人主持,其他局领导发布新闻。
三、新闻发布管理。全市新闻发布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新闻办是全市新闻发布工作的主管部门。涉及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政策,须经市政府批准;涉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重大改革方案以及可能引发社会敏感问题的,须报市政府办公室审定;涉及市内突发事件和重大案件的,需吸纳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意见,严格按照有关宣传报道管理规定办理,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擅自发布。
对于突发敏感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要在市政府新闻办的指导下,第一时间据实制定统一发布口径,授权新闻发言人采用各种发布形式统一对外发布,并指定专人为媒体提供良好的采访服务和接待工作,尽量满足记者的采访需求,避免出现因为信息提供不足造成歪曲报道。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
局办公室是局新闻发布的管理和组织协调机构,负责年度新闻发布计划的拟定、组织实施、报道管理等。局有关单位要确定相应的职能单位和专人,并根据局统一安排,做好新闻发布题材的选定、相关信息的收集、发布材料和相关素材的准备,以及新闻报道的反馈收集等工作。市畜牧兽医站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同意后,负责职权范围内新闻发布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二章 新闻发布的选题确定
四、题材确定。新闻发布选题按照正面宣传、引导舆论、讲求效果的要求,突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新闻性、时效性和导向性,重点围绕领导重视、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事项和信息确定。
五、年度计划制定。年初,局办公室根据厅重点工作安排,组织局相关单位提出年度新闻发布工作方案,明确发布的主题、形式、发布人及时间安排。在此基础上,拟定年度厅新闻发布计划,经分管局领导、局新闻发言人审定或局主要领导同意后付诸实施。
市畜牧兽医站根据职权和工作需要,自行制定年度新闻发布计划,报分管局领导、局新闻发言人或局主要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需要通过市政府新闻办平台的新闻发布会,统一由局报市政府新闻办,经市政府新闻办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三章 新闻发布的组织实施
六、发布材料准备。局相关单位根据计划,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和准备相关素材,交局办公室审核;涉及法规性、政策性、规范性事项的,先行送局政法处审核。局办公室审核后提交分管局领导或局新闻发言人审定,涉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事项以及可能引发社会敏感问题的,原则上由局主要领导审定,必要时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定。新闻发布会发布材料同时送市新闻办把握宣传口径。
市畜牧兽医站组织的新闻发布,发布材料同时报分管局领导审定,涉及重大事项或敏感性问题的由局主要领导审定。
七、新闻发布会筹备。新闻发布会由局办公室与省新闻办事先衔接,确定发布的主题、发布人、时间和地点,并由市新闻办审定新闻发布稿。局自行组织的新闻发布,由局办公室统一协调,负责新闻发布人的确定、新闻记者的邀请。局相关单位负责会议场所的落实等会务工作。
第四章 新闻发布的报道管理
八、记者邀请。新闻发布活动的记者邀请范围,由局办公室商相关单位根据发布内容和需要报新闻发言人审定后确定。
九、新闻报道审核。按照“谁发布、谁审核”的要求,新闻稿件原则上由发布人审核,涉及重大农业突发事件、重大敏感问题的新闻稿,报市新闻办审定。
十、新闻报道反馈。由新闻发布相关单位负责收集新闻媒体的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的反应,及时报局办公室和发布人。
原文链接:http://nyncj.qz.gov.cn/art/2022/2/16/art_1229200364_2392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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