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民生工程长效机制防范杜绝民生领域资金损失浪费
日前,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完善民生工程长效机制的意见》(民生办 〔2022〕1号),就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完善民生工程长效机制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指出,一要完善尽力量力的项目选择机制,集中力量做好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严禁违规举债用于民生支出,确需出台的民生政策,按程序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后执行。二要完善系统思维的规划引领机制,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市县政府要深刻汲取肥东县乡村建设资金浪费问题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要完善统筹推进的项目建设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确保补助项目按时足额发放资金,工程项目严格进度管理和质量管理。四要完善权责明晰的资产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社会资源的使用效率、投入产出效益。各市县政府要全面开展清产核资、确权登记。工程类项目要在建成后一年内完成竣工验收、固定资产登记或移交手续。五要完善惠民利民的建后管养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管养”原则压实民生工程管理主体职责。鼓励各地开展民生工程项目一体管养试点,将城镇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资源、力量和方式向农村延伸。六要完善科学有效的绩效管理机制,强化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改进网络公开征集、人大政协视察、社情民意调查、安徽民生工程形象标识使用等工作方式方法,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纪检监督、审计监督、媒体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原文链接:http://ny.huaibei.gov.cn/tslm/msgcjg/56973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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