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对3500个特色村庄开展环境质量监测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组织开展3500个特色村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指导各地实施灌溉规模10万亩及以上农田灌区用水、千吨万人及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农村黑臭水体、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等专项监测,支撑生态环境保护从城市向乡村延伸覆盖。整合农村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增强农村环境质量分析评价能力。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
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1946个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组建全国大气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监测网,布设38880个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并完成一轮监测。
《规划》明确到2025年,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大监测”格局更加成熟定型,高质量监测网络更加完善,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监测评价制度不断健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得到有效保证,新技术融合应用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对于水环境监测,《规划》提出了“三水统筹”的要求。不仅要优化水环境质量监测,还将建立水生态监测网络与评价体系,支撑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统筹管理。率先在长江流域开展水生态考核监测与评价。水生态监测评价将覆盖生物、理化、生境等监测内容。
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规划》提出了以反映全国土壤环境质量长期变化趋势、支撑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为重点,优化调整土壤环境监测网络。
构建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监测网络,加强水土风险协同监测。
优化土壤环境监测。分层次、分重点、分时段开展土壤环境例行监测,与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普查有序衔接。
国家设置土壤环境背景点2364个、基础点20063个,每5-10年完成一轮监测,掌握全国土壤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
筛选国家重点关注的土壤环境险监控点9483个,纳入省级监测网络,每1-3年完成一轮监测,及时跟踪土壤环境污染问题。
持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点位监测,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需求。以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区域为重点,兼顾粮食主产区,开展大气重金属沉降、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农田灌溉用水、作物移除等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输入输出因素长期观测,研究支撑土壤污染责任认定和损害赔偿。
各地以土壤污染风险防控为重点,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至少完成一轮监测。探索开展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实施情况卫星遥感监测。
作者:李丽颖 来源:农民日报·中国农网
原文链接:http://nyncj.zjk.gov.cn/single/271/156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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