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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农函〔2022〕13号)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B类)

时间:2022-04-09 来源:广西玉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作者:佚名

  

  宋迎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乡村振兴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局与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生态环境局、人社局、异地安置中心、水利局、卫健委对您提出的问题及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对我市乡镇、村级档案管理工作给予了客观的分析,从管“档”意识、硬件设施、档案队伍三个方面指出了当前基层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符合我市实际。您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改进建议,对加强我市乡村振兴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我们将从您的建议出发,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工作指导,压实干部责任。作为统筹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着力推进乡村振兴档案管理规范化。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对基层乡村振兴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按照标准来指导基层进行档案管理,明确分管领导与具体档案管理人员,制定档案台账清单,对档案资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分门别类、分年度进行归档保存。积极开展乡村振兴档案工作自查、对部分乡镇、行政村抽查及业务指导,压实档案管理干部责任,对档案材料不齐全、证据链不完整的及时指出,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各级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

  二、开展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水平。加强县(区)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围绕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积极开展档案管理业务培训班,市级各有关部门根据业务在各级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班,提高干部对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利用以及机关档案软件的使用能力和水平,使档案工作人员熟悉档案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步骤,掌握各门类档案、各种载体档案的管理方法,为今后高质高效做好我市乡村振兴档案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三、完善硬件设施,保障档案安全。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配备相应的档案铁柜和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虫等设施设备,并做好相应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档案保管条件,改进档案保管的环境条件。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nyncj.gxhz.gov.cn/xxgk/zcwj/t113622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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