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春管离不开社会化服务
当前正值华北地区、东北地区等粮食主产区春耕春管关键时刻。受新冠肺炎疫情多地散发影响,有必要高度重视春耕春管,尤其是要注意发挥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积极作用。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是为农、林、牧、渔业生产提供物资、装备、信息、技术、金融、保险以及农产品收、贮、加、包、运、销等系列配套服务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集体经济组织、农机大户等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多年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已成为促进我国“三农”发展进步的可靠力量。
比如,在稳产保供方面,服务组织发挥资源配置和渠道优势,在不流转土地前提下实现了土地规模化标准化种植,促进了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双提升。
又如,在推进乡村振兴方面,服务组织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地位和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前提下,通过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等现代生产要素有效导入农业,将小农户带入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的现代农业生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其成员在全力抓好稳产保供基础上,发挥组织、知识和装备优势,在阻断值守、环境消杀、生活物资保障、乡村社会秩序维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我国粮食生产已实现“十八连丰”,为应对疫情冲击、端牢中国饭碗发挥了压舱石作用。当前,国际环境中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地缘局势加剧了全球粮食的供需矛盾、影响着国际粮食贸易格局,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多点散发,春耕春管处于关键时刻,保障粮食等初级农产品安全和有效供给的意义更加凸显。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当前,要进一步发挥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作用,稳定粮食、蔬菜等农产品供给,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具体来说,需要加强三方面工作。
一是区分疫情区域,统筹抓好精准防控。在国家联防联控统一部署指挥下,地方政府应精准划定疫情风险等级,能明确到“点”的,绝不扩大到“线”和延伸到“面”。全面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措施体系,确保既能有效规避消极应对疫情行为,又能实现区域间配套措施无缝衔接,为春耕春管创造有利环境。此外,应坚决杜绝可能存在的层层加码等“甩锅”行为,避免盲目封村、封路对春耕春管造成冲击。
二是区分服务组织,统筹抓好春耕春管。应根据服务组织各自优势整体推进协同发展,着力拓展专业服务公司和服务型农民合作社作为骨干力量的服务半径,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居间”服务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及供销、农垦、邮政等系统的组织优势,并将服务专业户作为重要补充力量。应鼓励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等服务组织加强联合与合作,瞄准高质量发展要求,抓农时、紧补位。鼓励服务组织聚焦大宗农产品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和服务普通农户三个方面,创新服务模式,推进资源整合和新业态拓展。
三是区分轻重缓急,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春耕春管。首先,地方政府要着力打通春耕春管“绿色通道”,让“被隔离”的服务主体及其成员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依法有序解除隔离投入生产。其次,创新平台手段,对于不能有效复产服务组织所经营的土地和被隔离农户的土地,应及时协调让有条件的服务组织托管耕种。再次,鼓励财政项目实施方案探索创新,让有条件的服务组织顺畅实现跨区作业。(经济日报)
原文链接:http://www.hljagri.org.cn/rdgz/xgxx/202204/t20220421_8292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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