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崇川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通州湾示范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苏锡通科技产业园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农办〔2022〕11号和《关于在全市农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通农发〔2022〕57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范遏制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排查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决定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方式
此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主要采取县区自查和市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生产主体逐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摸清问题隐患,并督促生产主体限期整改。在督促生产主体自查的基础上,要结合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要求,紧盯风险隐患大的品种、主体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市局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台账、集中座谈、随机走访,切实了解真实情况。
二、检查重点
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职能,行业管理部门要发挥业务指导作用,及时组织人员深入排查农资经营店各类农业投入品出入库储存与销售情况;排查农产品种养殖企业或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管理与使用,规模生产主体农产品上市前是否严格执行自检等制度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排查处置到位。
三、时间安排
通知印发之日起至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农业农村部及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关要求,清醒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切实抓住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质量安全事件。
(二)开展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加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宣传力度,特别是要深入宣传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全面推行南通“11+4”个重点品种“三前”环节的精准治理方案。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12316惠农短信及益农信息社等途径,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规知识,提高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的遵章守纪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三)狠抓问题整改。各地要对查出的隐患整改和治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跟踪,强化监督抽查的运用,做到检查有效果、整改有落实、治理要彻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涉嫌违法违规的农产品生产主体予以曝光和查处。
(四)加强长效管理。各地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切实加强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质量安全追溯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监测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理机制和保障机制建设,每月23日前(首次报送5月23日前)将检查阶段性开展情况,二十大胜利闭幕后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至南通市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电话:59002135。邮箱:113443207@qq.com。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nygl/content/c2047eae-c88e-4f86-a6cd-1beb6d268be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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