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通辽市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农牧局,奈曼旗和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开发区农牧林业水务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情况,为更好的推动我市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请各旗县市区结合本旗县实际情况,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2022年6月24日
通辽市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
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助力我市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高效转型,按照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做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的有关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自治区对我市“库伦荞麦”地理标志农产品实施保护工程项目,从培优区域特色品种、建设核心生产基地、提升产品特色品质、推进全产业链标准化、叫响区域特色品牌和建立质量管控机制等方面,着力提升库伦荞麦产品知名度、美誉度,着力培育产业链辐射范围广、区域带动能力强的能够促进农牧民增收的地理标志农产品样板。
二、实施重点
(一)培优区域特色品种。坚持种质保护与品种培优相结合,建设区域特色品种保存和繁育基地,加强区域特色品种的调查收集、提纯复壮和繁育选育,保护核心种质(原种)资源,培优一批优良品种,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特色品种供种能力。
(二)建设核心生产基地。实施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建设和提升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生产基地。改善基地生产设施条件及配套仓储保鲜设施条件,保护特定产地环境,推行绿色化、清洁化、循环化生产模式,提高地理标志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支持相关加工工艺及设备改造升级,促进产加销一体化发展。
(三)提升产品特色品质。实施品质提升行动,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特征品质监测鉴定,厘清产品品质与独特地域和独特生产方式关联,加强特色品质保持技术集成和试验转化。建立特征品质数据库,选择外观、质构、风味等方面关键指标,构建产品特征品质指标体系,开展品质评价,推动分等分级和包装标识,推动产品特色化。
(四)推进全产业链标准化。以传统生产方式为基础,结合现代农业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构建以产品为主线、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和标准综合体,加快关键环节标准制修订。加大标准化指导、宣贯和培训,加强标准简明化应用,编制模式图、明白纸和风险防控手册等标准宣贯材料,推动标准进企入户、上墙上网。
(五)叫响区域特色品牌。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培育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为核心的区域品牌。加强产品宣传推介,举办和参加地理标志农产品展览展示、文化节庆等活动。依托地标农品中国行、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展示体验馆等公益平台扩大品牌影响。实施消费促进行动,打造电商专区、市场专柜,壮大专业经销队伍,创新产销对接模式,促进优质优价。开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
(六)建立质量管控机制。建立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和信用档案,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生产日志,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实施达标合格农畜产品亮证行动,推动规范开具合格证。加强质量标识和追溯管理,完善地理标志农产品监管和服务体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或使用智慧生产、营销、监管、服务等信息化平台,推动身份标识化和全程数字化。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2年4月-2022年6月)
市旗两级分别制定2022年度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时间节点、资金使用、政策配套、工作考评等相关要求。库伦旗按照市级方案要求制定本级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并按照《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内容技术指引》(附件1)进行审核批复后报农牧厅备案。
(二)组织实施(2022年6月-2023年6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市旗两级各负其责,共同推动项目建设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地标农产品宣传片应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展示区应于2023年3月前完成。
(三)绩效考评(2022年12月和2023年6月)
2022年项目绩效考评分为线上、线下考评两部分,2022年12月,以提供佐证材料和总结的形式进行线上考评;2023年6月,组织有关专家对实施情况进行线下考评,最终按照线上线下5:5的比例加权后赋分,并作为2024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指导服务(2022年6月-2023年6月)
项目实施周期内对库伦旗库伦荞麦进行全覆盖指导服务。项目实施指导服务与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结合起来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市农牧局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保护工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工作组(附件3)。加强工作部署和统筹实施,做好检查指导、信息公开、考核评价和组织验收,强化进展调度,加快项目执行。鼓励将保护工程与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统筹实施,提升实施效果。
(二)强化资金管理。要及时跟进项目资金落实支出进度,培育品种、建设核心基地方面的工作要充分借力其他相关项目资金,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资金着重用于提高地理标志农产品影响力上。
(三)强化项目储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各地要做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储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工作,及时将项目储备、地标申报等申请提交农牧厅。按照农牧厅要求,储备项目需注重产品多样化,已获支持两年的产品不再列入储备名单。
(四)强化宣传总结。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开展产品宣传和政策宣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实施成效,促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深入人心。每个实施产品要总结凝炼发展模式,在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生产基地树立标牌(参考样式见附件4)。
请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将库伦荞麦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和备案表于2022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市农牧局(实施方案参考模版和备案表见附件5、6),将年度实施情况总结及佐证材料于2022年12月30日前报送市农牧局。
请各旗县市区农牧局于2022年7月8日前将2020年通辽黄玉米、开鲁红干椒,2021年科尔沁牛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送市农牧局,佐证材料留档备查,市农牧局计划于9月份对2020年通辽黄玉米、开鲁红干椒,2021年科尔沁牛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予以绩效考评,请各项目承担旗县、部门加快建设进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保护工程项目建设任务。
联系人:郭阳,康晓军
联系电话:0475-8415881,0475-8311165
电子邮箱:tlsnmyjjgk@163.com
附件:1.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内容技术指引
2.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绩效考核
评分表
3.通辽市农牧局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
实施领导小组、工作组
4.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基地标牌样式
5.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模版)
6.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备案表
附件1
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内容
技术指引
按照“六个一”的建设标准(即每个产品培优一个区域特色品种、建设一个以上核心生产基地、建立一套特征品质指标、集成一套全产业链标准、叫响一个区域特色品牌、健全一套质量管控机制),聚焦保护工程实施重点,引导推动高质量建设,全面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水平。建设内容指引如下。
一、培优区域特色品种
种质资源库(场、区、圃)和繁育场所设施改造提升;保护范围内品种收集保存、提纯复壮及选育扩繁设施设备。
二、建设核心生产基地
生产设施设备改造提升;绿色防控技术应用;土壤肥力保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综合利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应用;基地标识标牌;优化冷藏、冷冻、冷链运输等仓储保鲜设施设备;传承传统加工技术、工艺,改造升级分选、烘干、包装等加工设备。
三、提升产品特色品质
产品检验检测鉴定;特征品质指标构建;产品分等分级;品质保持技术集成和试验转化。
四、推进全产业链标准化
全产业链标准、技术规范制修订;标准化生产及有关管理制度宣贯培训;操作规程、明白纸、模式图、风险防控手册等资料编印;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应用及推广。
五、叫响区域特色品牌
挖掘历史文化,建立品牌展览展示场所,讲好地标故事;举办地理标志农产品为主题的文化节、专题推介等活动;利用展览展会、产品推介、宣传片、广告等方式,开展品牌宣传;利用产品体验、线上平台、包装设计、文化创意等多种形式,提升市场营销能力。
六、建立质量管控机制
健全标志使用管理制度,开展技术服务和监督管理;规范上市产品包装标识,实行带标上市;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与评价;做好生产信息采集,推行产地和产品台账管理,所有主体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动产品可追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生产、监管、服务等信息化水平。
附件2
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绩效考核
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赋分说明 | 得分 |
项目 实施 情况 (16分) | 组织领导 | 2 | 项目实施所在旗县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或工作组、专家组),得2分。未成立不得分。 |
|
制定实施方案 | 2 | 项目实施所在旗县制定实施方案,得2分,未制定方案不得分。 |
| |
开展绩效考核 | 1 | 项目实施所在旗县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 |
| |
加强资金管理 | 10 | 1.资金到位得1分。 2.票据记录完整得1分。 3.2022年底项目资金执行率90%以上得8分。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
| |
开展督导检查 | 1 | 项目实施所在旗县年内至少组织1次督导检查,得1分。未组织的不得分。 |
| |
任务 落实 情况 (60分) | 培优区域特色品种 | 2 | 每个产品均建设种质资源库或繁育场所,得2分,未建立不得分。 |
|
建设核心生产基地 | 5 | 每个产品应当至少建立1个核心生产基地并设立核心基地标识牌,得5分,未建立的不得分。 | ||
提升产品特色品质 | 3 | 每个产品都开展品质检测,开展特征品质指标构建相关工作,得3分。 |
| |
推进全产业链标准化 | 5 | 1.每个产品均制修订了全产业链标准或技术规范,得1分。 2.每个产品均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规程生产,建立生产日志或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得2分。 2.每个产品开展按标生产培训不少于500人次,得1分。 3.每个产品均开展现代农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应用及推广,得1分。 | ||
叫响区域特色品牌 | 25 | 1.每个产品均举办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为主题的活动,或参与省级及以上宣传推介活动,得1分。 2.每个产品均开展宣传推广,其中在国家级宣传平台每次得2分;省级宣传平台每次得1分,最高得6分。 3.开展保护工程媒体宣传,其中中央媒体报道1篇加0.5分;农业农村部信息简报采纳1篇加1分,最高得2分。 4.每个产品均利用现有场所设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展示展览区,得2分。 5.每个产品均制作地理标志农产品宣传片,并在各类公共场合推广宣传,在中央媒体宣传1次,得3分,在自治区媒体宣传1次,得2分,最高6分。 6.每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将宣传触角延伸到北上广深或其他一线城市的,得3分。 7.利用产品体验、线上平台、包装设计、文化创意等多种形式提升产品营销能力的,得2分。 8.每个产品打造至少1个有影响力的区域公共品牌或企业品牌或产品品牌,得3分,未完成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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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质量管控机制 | 20 | 1.每个产品均开展至少1次标志使用管理检查和技术服务,得1分。 2.每个产品签订标志授权使用协议并实行带标上市,得2分。 3.引导项目区域生产主体进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年度内每新增认证1家主体,得0.5分,最高得3分。 4.每个产品均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得2分。 5.每个产品的用标企业均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得5分。 6.每个产品建立可追溯体系并对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得5分。 7.每个产品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提升生产、监管、服务等相关信息化水平,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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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实施 效果 (24分) | 产品指标完成 | 11 | 借力其他项目资金完成特色品种培育和核心基地建设的,得5分;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或有企业自筹资金完成产品指标,分别得3分,总分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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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收入增长 | 5 | 每个产品带动农户500人以上,人均收入年增幅10%以上,得5分。以上数据以绩效考评中提供的比对数据为准,未提供比对数据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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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产业发展 | 5 | 每个产品培育至少1个规模生产经营主体,产品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得5分。以上数据绩效考评中提供的销售额为准,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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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脱贫攻坚 | 3 | 将脱贫地区纳入保护工程范围,或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机制,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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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减 分项 | 政府支持 | +8 | 旗县政府出台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发展政策文件或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加3分;纳入旗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加3分;获得旗县领导肯定性批示,1次加1分。以上三项,最高得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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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有力 | +5 | 地标工程项目有创新举措的,加3分。被农业农村部采纳作为全国典型的,加2分。 |
| |
产品质量安全 | -10 | 1.在年度内产品监测或检测中,发现保护工程产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扣2分。 2.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扣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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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通辽市农牧局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
项目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于高成市农牧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成员:刘佳莹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王洪兵局乡村产业发展科科长
王平局市场与信息化科科长
卢景会局科技教育科科长
任磊局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殷凤珍局种植业管理科科长
马海峰局畜牧科科长
孙鹏飞局兽医科科长
韩晓辉局种业管理科科长
叶建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孙丽荣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设在局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组长由任磊担任,副组长由孙丽荣担任,工作组成员为局监管科、市安全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及项目实施旗县市区农牧局监管股及安全中心负责人。若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不再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应的成员科室、单位新任负责人接替其领导小组成员身份。
原文链接:http://nmj.tongliao.gov.cn/nmyj/xzfgui/2022-06/27/content_16c02fd3f1d84c9d9c4550a6b826f6c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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